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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超1年未生产新能源汽车资质或被撤销 30家车企遭工信部“点名”

    时间:09-12  来源:中国经营报   作者:责编

     

     日前,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《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(第1批)》企业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,引发业内广泛关注。

     

    该通知指出,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对2017年7月1日前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了梳理,拟将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30家企业名单上报工信部。此通知公示期自2018年9月3日公布起至9月9日止,相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若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。

     

    在该通知附件公布的30家企业名单中,除包含了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、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、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主流车企外,也有不少非主流车企。

     

    遭工信部点名的车企为何超1年未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?对此,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联系了公示名单中的部分企业。其中,安徽冀东华夏专用车有限公司方面表示,公司现已停止新能源汽车的生产,将业务重点放在公司的其他业务上;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方面则透露,目前公司已经进入注销阶段。

     

    广汽智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.jpg

     

    部分获得资质企业已停产新能源汽车

     

    根据工信部公开的名单,本报记者梳理发现,其中冀东华夏成立于2010年,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,经营范围包含:商用车辆和挂车、改装及配件开发、生产、销售;生产、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等。

     

    根据官网提供的全国统一服务热线,记者联系到冀东华夏的齐姓经理,据其表述,冀东华夏于2016年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,此间也曾生产过新能源汽车,后随着工信部对于新能源汽车相关生产标准的提高,依据冀东华夏现有的研发能力难以满足标准,生产的投入大,加之市场竞争激烈,公司现已停止新能源汽车的生产,将业务重点放在公司的其他业务上。

     

    另据记者查询发现,早在上世纪末,万向集团就开始涉足新能源领域,大力发展电池、电动汽车等产业。2002年,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在浙江杭州注册成立,是万向集团全资子公司,致力于掌握清洁能源技术,发展节能环保汽车。其主营产品包括电动自行车锂动力电池、电动摩托车锂动力电池、电动游览车锂动力电池、电动汽车锂动力电池等。

     

    今年4月份,在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的“关于拟上报《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(第3批)》的通知”中,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》(工信部产业〔2012〕349号)的要求,中机中心对于《公告》内企业进行了汇总,并将2016年、2017年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、摩托车生产企业名单进行公示,万向电动车汽车有限公司就曾“榜上有名”。

     

    据万向集团相关人士介绍,2013年,万向集团获得专用车生产资质。后因国家提出产业政策调整,2015年又以万向集团为主体申请获得了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资质,随后大规模地对外生产销售。当记者进一步询问公司新能源汽车的生产销售情况,对方表示还可以,但目前万向电动车已经进入注销阶段。

     

    除了上述两家企业之外,据中国企业信用档案库资料显示,2012年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注册成立,注册资本为2118万元。经营范围包括:专用汽车生产、销售(按汽车产品目录经营);汽车零部件(不含发动机)制造和销售;电动车及零部件制造和销售;电动车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等。此次,天康特种也遭到了工信部点名,但当记者提出采访需求时,相关负责人表示暂时不需要,随即挂断了电话。

     

    已进入免税目录的车型也将被剔除

     

    事实上,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呈高速发展之势,吸引了不少车企及资本的相继涌入。数据显示,今年前7个月,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0.4万辆和49.6万辆,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5%和97.1%。

     

    但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,行业呈现出散、乱的现象。在汽车分析师钟师看来,此次工信部拟取消30家企业的生产资质,无疑是在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管理力度。

     

    据了解,早在工信部此前公布的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》(工信部39号令)就明确规定,对于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,工信部将予以特别公示,相关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。不能保持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,将被撤销资质。而在39号令施行前获得新能源生产资质的企业,也需要按照新规定进行改造,并在24个月内完成审查,否则将暂停生产。

     

    除了撤销资质以外,已经进入免税目录的车型也将被剔除。按照工信部、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,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,将从《目录》中撤销并不再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。

     

    钟师告诉记者,工信部正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有目标的管理,有些僵尸企业不符合规定,就要撤销其相关资质。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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